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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型態房屋詐騙手法

 
如果說你的房產權狀、身分證件、甚至印鑑證明都好端端的鎖在銀行保險箱,既沒被偷走甚至從來都沒見過光,房子有一天卻被騙走過戶到別人名下,你相信嗎?最近一種新的詐騙手法,詐騙化身房客小心多年新血付之一炬,不由得讓人感到發毛。

台灣的房產登記制度是世界有名的,不僅官方設立地政事務所處理房產移轉登記事務,土地法也規定「登記有絕對效力」,代書業甚至就是為房產移轉登記的繁瑣與嚴謹而生的行業,地政機關甚至有「地政基金」救濟可歸責於公部門的登記錯誤,那詐騙集團要如何將房產硬生生的騙走?
 
假 設你有一間在精華地段價值3000萬元的房屋,經過多年努力,房貸也清償完畢,正在出租中,為了節稅,你將戶籍設在該房屋,有天來了一個人,毫不殺價又付 現的租了你的房子,你還開心的去吃大餐慶祝,結果這個房客前幾個月還正常付房租,之後就開始沒付房租,打電話也找不到人,你感覺有異前往查看時,發現房子 已經是別人在住,對方說這房子是他剛跟仲介買的,還拿出有對方名字的所有權狀,你去查證,發現房子真的過去到別人名下,原來的房客卻人間蒸發,這是怎麼回 事?

原來這個房客甲君住進去的那一剎那就開始詐騙的程序,他先偽造一張有你簽名面額5000萬元的本票,然後向地方法院申請「本票裁定」,此時, 地院會發一個雙掛號到你戶籍地址,問你有沒有欠甲君5000萬元,不過雙掛號來時,當然你收不到,代你收信的卻是甲君,10~14天後,法院得不到你的回 答,便認為你「默認」有欠甲君5000萬元,於是發給甲君「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」,甲君拿著這個證明書,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拍賣你這間不動產,這時法院又會 發雙掛號到你戶籍地址,告知你的房子將被拍賣,同樣的,信又被甲君收走,你還是不知道。

正式法拍時,第一拍通常都會流標,此時,甲君就趁流標時, 向法官表示願意「以債權人身分承受」,用你欠甲君的5000萬元債務「抵繳」價值3000萬元的房產,甲君不花一毛錢取得了法院發的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」,並依現行規定,單獨到地政事務所過戶給自己;之後,甲君再速速的委託不知情的仲介賣出,得款後遠走高飛。這時或許你仍不知房子已經被騙走,各式證件 也都好端端的沒被動過。

該如何預防? 就是你非得因為節稅或其他原因而要將戶籍設在出租房屋中時,切記一定要有信得過的人替你收信;否則歹徒必會攔截到法院寄給你的掛號信;等歹徒取得本票裁定後,不知情的你又拖過了法律給的抗告或確認之訴時限,就很難阻止後續的程序了。
 
    • 資料更新: 2014-3-5 15:30
    • 資料檢視: 2014-11-14 09:25

 

  • 資料維護: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

 

  轉自http://www.tcpd.taipei.gov.tw/ct.asp?xItem=72056122&ctNode=45824&mp=10800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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